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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恒均:香港警察打人四
-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17-02-22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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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七名警察因占中清场时殴打一挑衅者而被判入狱两年,不得保释,引发中港两地热议,在大陆一部分网友看来,挑衅警察的占中者形同袭警,却没有入狱,反倒是七名尽忠职守的警察被收监,警察明显被冤枉;另外一部分网友则认为,正因为香港健全的法治,才能让打人的警察锒铛入狱。由于对香港的了解和长达八年的旅居香港的经历,我觉得有必要针对网友的议论简单谈几点看法,也算是增加对香港法治的了解。
第一个问题,到底是挑衅者袭警,还是警察打人?如果警察遇到袭警者,该不该动用武力?针对这个问题,我的回答是,对于袭警者,警察可以适当使用武力制服袭警者,在这种情况下,即便掌握不当而过度使用了武力,甚至造成伤害与死亡,一般也是可以被法庭原谅的。要知道,在面对挑衅者和袭警者时,警察高度紧张,有可能判断失误。美国多次发生的警察打人事件都有这种情况夹杂其中,事后法庭上警察声称当时无法作出准确判断,感觉到生命受到伤害。而就美国的法庭纪录来看,卷入其中的警察很少有被判监入狱的。
但香港七名警察显然不是在对付袭警者中过度(或滥用)暴力,而是在他们已经制服了挑衅者,且把他的双手绑起来后,转移了一个地方,进行了殴打。这个性质已经完全改变,从防卫与制服嫌犯转到警察打人。而警察打人,对于香港这个法治地区来说,是不可容忍的。
要知道,这个世界上唯一有权力,且可以使用武力制服你的只有警察,而当代表国家和政权的警察控制了你的身体后,却还可以对你拳打脚踢,你恐怕就处在人类最悲催的命运之中。恶棍打我们,那是犯法,说明社会乱,我们会要求法律制裁他。但当代表法律的警察打你时,你是不是有一种欲哭无泪的感觉?因为你生活在一个邪恶的国家。这就是为什么警察把嫌疑人制服后的殴打等同于行刑逼供与虐囚一样,属于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美国常常有因为殴打已制服的嫌犯(包括防卫过当)和虐囚而被治罪的,大家可能都没有忘记美军虐待恐怖嫌疑犯而被送上军事法庭的事吧?性质是一样的,你可以当场击毙恐怖分子和袭警嫌疑犯,但抓到、制服后,绝对不能动手。这是区别法治和暴政、文明和野蛮的最大界限。也是界定一个国家(地区)是不是法治国家的首要标准!
除了上面从法治层面的解释,警察打人之不可容忍,还表现在,当七位香港警察可以殴打惹毛他们的挑衅者而不被惩罚,他们很可能就可以把拳头伸向更多的市民,甚至无辜者,而你为了不被打,可能就开始怕警察、逢迎警察,最后,警察成了利益集团对付你的工具,你也顺理成章地成了权力高压下的奴才,忘记了自己的权利,忘记了自己有不被打,更有不被打死的权利!这些道理,长期生活在香港法治环境下的香港人,不可能不明白。
第二个问题是一些内地网友愤愤不平的,把七名警察送进监狱的法官是殖民宗主国英国时期留下来的白人,内地网友质疑他是带着政治倾向甚至情绪来宽恕“违法乱纪”的占中者,而仇视香港警察。首先“一国两制”允许这些法官留任,这是写在《基本法》里,受到中国宪法保护的,其次,香港的法律给了法官根据自己的专业作出自由裁决,这是香港法治的一部分。当然,这种系统下,法官作出有偏差,或者有违公众大多数人意愿的判决的事时有发生,但这是独立司法体系的一部分,相比人治,冤假错案依然是少之又少。
至于一些极端的网友上升到阴谋论的高度指责香港法官为了乱港乱中,我只能说,他如果真是代表英国想搞乱香港,很简单,在判刑中鼓励警察乱用暴力,不到两年,香港和亚洲离法治最远的国家就会站在一起同流合污,外资不敢进入香港,香港会彻底沉沦,成为臭港!当然,我不觉得这位法官就在主观上有多爱香港,但客观上,他对警察的重判,确实是维护香港的法治,对香港的国际环境、营商环境与居住条件起了宣传作用!
记住,世界界定香港是否法治,是否适合公司投资,是否适合普通人居住的标准不是民众是否在情绪激动时挑衅警察,而是警察是否在情绪激动时动手打人,不是法院是否对七位警员量刑过重,而是警察打人了是否会被蛇鼠一窝的法院宣布无罪,不是一旦宣判后就噤若寒蝉不许说话,而是允许香港、内地和全世界的网民都公开讨论这个事件,提出不同意见……
第三,有些内地网友说,香港的警队因为判刑而士气低落,今后香港要乱了,没有人维系秩序了,我在继续回答你们之前,请允许我去洗手间偷偷笑一会。好,笑完了,让我告诉你:香港的警察从来不打人,而香港一直是世界上最安全的地方。警察打人的地方,永远不会有安全!闹事者袭警,说明是一个社会混乱,而警察打人,则说明这国家(地区)是二流、三流的。什么地方需要警察可以随意打人甚至杀人才能维护警察的士气?什么地方需要警察动不动用打人来维系和谐稳定?那是警察国家,不是法治国家。
警察是一份职业,而且是工资相当优厚的职业。既然选择了警察这一职业就意味着你要承受特殊职业带来的一切!情绪失控不是理由,可以理解,但是不能原谅。戴上手扣押上警车是执法,用警棍甚至枪支对付袭警者也可以理解,但制服挑衅者后把他抬到暗角拳打脚踢就是犯法,“执法犯法,罪加一等”,在法治国家是一个现实,不是口号。
当一个地方的警察动不动就威胁以怠工来抵制对他们内部某些不法之徒进行惩罚时,这个警察队伍是到了彻底清理的时候!相信我,希望当上我所描述的那种香港好警察的市民成千上万,足足可以从香港排到北京,取之不尽,何苦要留下几个烂苹果?代表政府甚至国家公权力的烂苹果警察,往往会把政府推到民众的对立面,把国家拉低到二流、三流的水平。
第四个问题,警察打人犯罪,但对七位警察全部判刑两年,不得保释,是不是太重了? 香港有亚洲以至全世界都数得上的自由和法治。香港法治的第一维护者就是警察——香港的警察。我走那么多地方,凭心而论,还没有看到过任何一个国家和地区的警察比香港的警察更具有法治精神,更堪当“执法先锋”的称号。
但在最近几年,香港因为各种极端思想兴起,各种游行示威层出不穷,香港警察疲于奔命。一个世界上最有法治精神的团队,在最严酷的执法环境下失控打人,却被重判。判刑之重,就是在最近这些年的世界范围内也不多见。美国等也出现过几位警察殴打看似已经失去了进攻能力的嫌犯,但法官并没有毫无区别的全部判重刑。这是我要为香港警察喊冤的原因。我希望能够有一种机制对这些警察进行赦免。
香港是自由和法治之地。法治的香港,让投资者和人才涌入;法治的香港,让食品安全成为和日本媲美的亚洲城市;法治的香港,让好人不受冤枉让坏人不能太猖狂,让廉政公署真正能够惩治贪污腐败,让握有公权力者不可胡作非为……
在香港人最尊重的职业中,排在前几名的就有公务员和警察——香港公务员和警察是因为素质高才维护了自己令人尊重的地位吗?肯定不全是,甚至主要不是。是香港的制度、香港的司法独立与法治精神,真正铸造了一只傲视神州的优秀公务员和警队。
香港警察是世界上最优秀的,但他们的优秀是因为香港的法治健全,健全的香港法治必须得对动手打人的警察说不,这也是维护香港警察继续优秀的唯一办法。所以我要说,为这七位警察喊冤并希望能够赦免他们的同时,我也要大声为香港的法治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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