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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构被告信息诉讼,北京首例虚假诉讼罪案件宣判!
-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17-12-25 0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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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丰台法院
12月19日上午10时,曹某某因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被丰台法院以虚假诉讼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据了解,这是北京市法院审理的首例虚假诉讼罪案件。
本案始于2016年该院依法审理的被告人曹某某与其子曹某法定继承纠纷一案。曹某某之妻齐某于2014年去世,2016年曹某某将其子曹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将齐某名下房产判决归自己所有。丰台法院立案后公开开庭审理,被告“曹某”到庭后表示同意并自愿放弃自母亲齐某处继承的上述房屋的相关权利。丰台法院于2016年9月28日依法作出民事调解书并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后曹某到丰台法院申请再审本案。经丰台法院审监庭复查,原审原告曹某某使用伪造的证明材料,在明知被告并非曹某本人的情况下进行虚假诉讼,造成原审遗漏当事人、实体处理错误。据此,丰台法院审判委员会作出再审决定并将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此后,检察机关依法对曹某某提起公诉。
丰台法院刑一庭法官胡洋介绍了北京市首例虚假诉讼罪案件的有关情况,原审继承权纠纷案件已进入再程序,正在进一步地审理之中,曹某某最终因妨害司法秩序,构成虚假诉讼罪受到刑事处罚。
来源:最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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