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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黑涉恶案件集体讨论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19-01-15 16:02

  根据运城市司法局的要求,各律师事务所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时,必须经过集体研究,2018年1月11日,我所主任在办理一起涉恶案件时,组织全所律师进行集体研究、讨论。

  首先,我所主任王建军先向大家陈述案件事实,其次,每个与会律师对该案被告人所犯罪名、情节的发表了看法,经过2轮讨论,最终确定了辩护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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