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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主任王建军律师代表省律师协会赴晋城、长治市讲课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16-02-14 10:41

  我所主任王建军律师代表省律师协会,于2012年12月15日、16日,分赴山西省晋城市、长治市,为两市辖区内所有的执业律师、实习律师进行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的专项培训。

  作为山西省律师协会派出的三名代表律师之一,我所主任王建军律师赴京参加了由全国律师协会主办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律师培训班。该培训班堪称全国最高级别的刑事诉讼法培训班,云集了全国刑辩界的优秀律师和专家学者,尤其是参会的律师,常年行走在刑辩一线,有着非常丰富的实战经验和高超的理论水平。

  王建军律师就是其中的典型代表。其从山西大学法学院毕业后,从事刑辩工作已有26年,办理过许多的大案、要案,尤其是2007年承办的12.4张斌故意杀人案经过电视直播展现了运城律师风采,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本次王建军律师就刑事诉讼法的修改,主讲内容为:新刑事诉讼法对律师参与庭审的影响。分三个角度展开论述,首先讲新刑事诉讼法的11个显著变化,其次讲这 11个变化给律师业务带来了什么影响,再次就辩护的种类进行了总结。讲课过程中,王律师结合自己丰富的实战经验,引经据典,用一个个亲身经历的经典案例将与会者带入了充满人性化和正义感的诉讼程序之中,并画龙点睛的指出新法的不足之处。

  王建军律师的讲课引起了与会者的强烈共鸣,会后雷鸣般的掌声经久不息,而掌声背后带给大家更多的,是思考,是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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