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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再提供免费咨询温馨提示
-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16-11-18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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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再提供免费咨询的温馨提示
自2016年10月1日起,本律师不再接受电话、微信、QQ及微博的免费咨询。如需通过上述方式咨询法律问题,可加本律师微信,同时通过转账或微信红包的方式支付不少于200元/次的咨询费。为更高效、准确、互动地方便陌生微友咨询,付费后尽可能通过电话、微信等语音方式咨询。本律师会尽可能在第一时间向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二、复杂问题须提前预约
如你提出的法律问题比较复杂,在提出问题前需律师先阅读你的书面材料(如合同等)超过3页纸的,请电话或微信预约当面咨询【预约电话:】。律师提供当面咨询服务亦为有偿,按2000元/小时收取,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计。
三、咨询费可抵扣诉讼中的律师费
在向本律师有偿咨询后,如之后涉及诉讼而继续委托本律师代理诉讼的,之前已收取的咨询费可在诉讼程序的律师费中予以抵扣。
四、 以下内容不属于法律咨询的范围
1、 草拟、审查合同;
2、 已经进入诉讼的案件询问律师如何收集证据、诉讼策略等【此情形按代理诉讼标准收费】。
五、 【仍然免收咨询费的情形】
1、 法律顾问单位咨询;
2、 曾经委托过本律师代理诉讼的当事人;
3、 亲朋好友本人咨询本人或其家庭遇到的法律问题。
律师总部
201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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