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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法律援助详细指南
-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16-02-14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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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具备什么条件我才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1)申请事项属于规定的法律援助范围;
(2)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确需获得法律援助;
(3)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
我去找谁申请?
(1)已立案的刑事、民事、行政等诉讼案件,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所在地同级法律援助中心受理 ;(2)不需经法院解决的非诉讼法律事务,由申请人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法律援助中心受理 ;(3)两个或两个以上法律援助中心对同一案件均有管辖权的,由最先接受申请的援助中心管辖。
目前运城市县两级共有14个法律援助中心。运城市内有两家,分别是:
运城市法律援助中心(市级),位于运城市盐湖区河东东街御泽苑小区5号楼1单元101(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面),电话为12348。
盐湖区法律援助中心(县级),位于运城市盐湖区十里长街翰林湖畔小区门面楼下,电话为0359—6316883。
去申请我需要带什么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或暂住证;
(2)街道(乡镇)、劳动部门和有关单位出具的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济状况证明;
(3)申请援助事项的基本情况以及有关的案情材料;
(4)法律援助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申请人为未成年人或无行为能力人的,应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并提交代理权证明等相关材料。
申请法律援助要钱吗?
根据规定,法律援助是免费的,无偿的。
法律援助不要钱,案件质量能有保证吗?
《法律援助条例》第六条对律师提供法律援助的质量作了明确规定,“律师应当依照律师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为受援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服务,依法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接受律师协会和司法行政部门的监督。”并且《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擅自终止法律援助案件的,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停止执业的处罚。”
但是,这并不表明法律援助中途不能停止。 《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法律援助机构经审查核实的,应当终止该项法律援助:
(一)受援人的经济收入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
(二)案件终止审理或者已被撤销的;
(三)受援人又自行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代理人的;
(四)受援人要求终止法律援助的。
山西晋华律师事务所从1994年成立以来就把法律援助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多年来,在民事、刑事、行政等各类案件中,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得到司法行政部门、法律援助中心、人民法院以及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好评。接受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是每一位晋华人的光荣!
申请法律援助我有哪些权利?
(1)可以了解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活动的进展情况;
(2)有事实证明法律援助承办人员未适当履行职责的,可以要求更换承办人;
(3)可以申请有利害冲突的法律援助审批人员回避。
申请法律援助我有哪些义务?
(1)如实提供能证明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事实和相关材料及足以证明经济困难,确需减、免收法律服务费用的证明材料;
(2)给法律援助人员提供必要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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